海外华人继承上海房产常见问题解答(含涉外继承法律适用)
一、人在国外,可以办理上海的房产继承吗?
可以。身在海外的继承人无需回国,可通过出具经使领馆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境内的律师或亲友代为办理继承相关手续。实践中常见的做法是继承人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办理委托公证及身份证明文件的认证,再由受托人在上海办理继承登记或参与诉讼。完整的办理路径与材料清单,见涉外房产继承专题。
二、涉外继承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也就是说,位于上海的房产,其法定继承适用中国法律;涉及遗嘱的,还应结合遗嘱方式、遗嘱能力的准据法综合判断,建议在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确认适用规则。完整的判断顺序、经常居所地的认定标准与外国法查不明的后果,见涉外继承适用哪国法律。
三、继承房产需要缴税吗?
就目前政策而言,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免征个人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74号公告,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依据《契税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需要注意,继承取得房产后再对外转让的,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转让前应核算清楚。
四、继承的房产以后想出售,需要准备什么?
首先要把产权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处分。出售时若继承人本人无法到场,同样可以通过经使领馆公证认证的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涉及多名继承人的,建议先就房产归属或分割方案达成书面协议,避免交易过程中出现权属争议。
五、海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时最常见的障碍是什么?
一是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链条不完整,导致登记机构或法院无法确认继承人资格;二是多名继承人分散在不同国家,协调周期长;三是对中国继承法律制度不熟悉,误以为不回国就无法主张权利。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尽早委托熟悉涉外继承业务的律师制定整体方案,一次性备齐材料,可以明显缩短办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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